在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出的通知中,要求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研究,给予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由项目经费列支。在参与项目期间,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聘用期满,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聘用期间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这是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既可以促进科研的发展,又可以延长毕业生学习和研究时间,对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有积极作用。”
此外,中国政府还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同时,采取措施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
这位负责人说:“高校毕业生掌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符合这类单位的用人需求,因此《通知》提出要鼓励吸纳以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据了解,中国政府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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