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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与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近日,为加强校企合作交流,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人文学院与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纪海玲、党支部书记汤巍出席签约仪式,法学系教师代表、就业辅导员及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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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书记强调,深度推进校企合作是学院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合作共建,要在人才培养上“同题共答”,通过多元化教育模式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要在法学行业发展上“同频共振”,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打造法律理论实践共同体;要在学生就业上“同向发力”,搭建平台、加强协同,助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学院院长对北京方安律师事务所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他从学科发展历程、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等方面介绍了学院整体情况。他表示,要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完善实践教学课程,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要构建学术共同体,加强学术交流,搭建互学互鉴的合作平台,促进法学学科的创新发展;要构建就业共同体,建立校企合作机制,邀请律师进课堂,组织师生到律所实践学习,强化企业对学生的就业指导。


纪海玲对人文学院一行来所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希望双方深化协同育人,“双向赋能”共铸卓越育人生态;希望学校多为律所注入新鲜血液,助力企业“强身健体”;希望双方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学院党委书记与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共同为人文学院实习实践基地揭牌。学院院长与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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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学院法学系庄乾龙副教授介绍了共建协议的内容,与会人员就共建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会后,人文学院一行参观了北京市方安律师事务所。

作者:于仕兴、董爽;审稿:孟祥刚      |     编辑:姜玥; 审核:杨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