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其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和意识,共同构建和谐校园,日前,水土保持学院出台《关于加强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的义务和责任: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自觉开展包班、包宿舍负责制度,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的同时,协助学院开展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从而形成学院、班级、宿舍三者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水土保持学院已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共同学习本《办法》,并要求党员和积极分子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致力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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