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将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补助。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为鼓励见习单位吸收毕业生见习,政府将为用人单位分担一部分费用,明确提出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为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吸纳毕业生,政策将对此类企业有更多优惠,对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通知提出,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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