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为了便于全校教职工年末报帐及财务处年终结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定于12月20日起停止签发支票,12月26日停止对外报销工作。
2.凡2008年度在财务处借用的各种款项、差旅费、周转金等请于12月26日前到财务处
办理结算及还款手续。
3.凡2008年在财务处借用支票未还的老师,请及时到财务处报帐,借用支票到年底尚
未报帐,影响银行对帐及年底结帐者,财务处将停止其来年的报帐行为。
4.凡在财务处领取收据本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将收据本交还财务处(包括未用完
的收据本)。
5.2008年度内所发生的各种原始票据(不含各种医疗票据),最迟可延续到2009年
3月6日前报销,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6.探亲费领取:各单位有关人员探亲路费由各自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
上报财务处,如发现冒领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探亲路费登记表下载地址为222.31.
185.50中信息服务下财务报帐单据处下载(四年一次探亲者若工资条第一栏数额的30%大于
往返硬座票价款的,不用填写探亲费登记表)。
7.没有交纳学杂费且未办理贷款、缓交的同学,请于12月20日前携带个人的银行卡来
财务处刷卡交费,以便能够尽快查询成绩。
8.因年末银行对帐及帐务结转,2009年开始报帐时间为09年1月12日(星期一)。
9.请院系、处协助我们的工作,并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年底报帐及用款工作。(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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