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江是贵州黔东南林区各族人民的母亲河,单洪根就生长在她的怀抱里。他曾在黔东南州清水江木材水运局等林业单位工作。从政后,先后任锦屏县政府、县委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领导并分管过林业工作。此间,曾出版过由原国家林业部部长雍文涛、副部长蔡延松分别作序的两本林业论文集:《绿色的探索》和《绿色的纪念》。退休后,单洪根仍情倾清江,笔耕不辍,以自己30多年的资料积累,于2008年、2009年连续出版了《木材时代——清水江林业史话》(以下简称《史话》)和《清水江木商文化》(以下简称《文化》)两本专著,为贵州和黔东南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史话》以时间顺序为经,以过去林业的方方面面和重大事件为纬,记述了清水江明清至民国600多年间的林业发展史。清水江流域的农耕社会孕育了大工业出现前的整个木材时代。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苗、侗等各族人民在战争和灾荒的空隙里,凭借这块绿色的土地和清水江这条黄金水道,演绎了林业上的一幕幕历史活剧。从明政德年间开始,封建王朝频繁前来征采“皇木”。从此,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外省木商纷纷沿长江,过洞庭,溯沅江,西进清水江采购木材转销江淮广大销区,赚取大钱。清雍正年间,贵州巡抚张广泗“剿抚结合”,推行“改土归流”,扩大清水江木材市场,开征木业税,以支持战争的需要。无限的商机和丰厚的木业利润,刺激着内外木商蜂拥而至,出现了安徽、陕西、江西、江淮、荆楚等地“三帮”、“五勷”、“十八帮”木业商帮抢滩清水木材市场的局面。因利益驱使,沿江封建割据势力之间,爆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江”斗争,直至向嘉庆皇帝告御状。因“争江”受贿,一任黎平知府倒台。而两岸广大林农要养家糊口,维持生计,以市场为导向,在清水江两岸掀起长盛不衰的植树造林活动,吸纳了不少县外、省外的破产农民到造林大军中来,锦屏县民间至今保存着震惊海内外的10万份林业契约(即“锦屏文书”)就是明证。中日甲午战争后,日资的大量渗透和省内外官僚资本的大量涌入,给清水江林业打上了半封建半殖民地和官僚资本主义大杂烩的烙印。在长期的林业经营中,本地一批林业巨子和木商富豪应运而生。随着外省木业商帮的长期深入,中原文化、江淮文化、荆楚文化与清水江的土著文化,形成了相互交流的趋势。该书16章近20万字,图文并茂,以清水江、沅江、洞庭、长江为线索,以古苗疆为背景,再现了这一时期、这一区域广阔的林业历史画卷。
《文化》一书是《史话》的姊妹篇,它们在史料上有密切联系。《史话》涵盖了这一时期的文明史、文化史,其出发点、落脚点是写历史。而《文化》的出发点、落脚点是写文化。清水江的文化在历史上主要是林业文化。林业文化内容非常丰富,书中就写了木商文化、“皇木”文化、营林文化、林木采运文化、林权文化、建筑文化、因树木而树人的树人文化等等,其中起引领作用的是木商文化,其他只是木商文化的基础或延伸。该书也是图文结合。第一章开宗明义,以大量的实例,分析研究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起源、形成和特性,是全书的支柱和脊梁。
用历史激活现实、联系现实是两书的突出特点。两者都写了锦屏林业契约文书。《史话》说林业契约是明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是那一历史时期林业社会的活化石,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张发黄褪色的文书在手,林地林木来源清楚,四至分明,权利突出,继承流转关系明晰。它彰显文明,体现诚信,是林农维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和传家宝。当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政府给千家万户颁发的林权证书,既是林业契约的继承,又是一种改革、创新和发展。《文化》一书说,林业契约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其背后连结着林地、活立木、木材、资金、劳动力五大市场,是整个林业生产得以顺利运行的关键所在,是林业生产要素实行流转、重新组合而形成林业新生产力的载体和依据。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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