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要逐步推进和全面实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两个基本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二是坚持依法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要真心维护人民的利益。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动力之源。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促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乃至整个林业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森林和林业的经济效益。只有农民群众通过集体林改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才能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也才能充分发挥出森林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要真实体现人民的意愿。林业用地承包与农业用地承包相比,情况会更为复杂多变。无论山地、丘陵、沟渠、土坡之上,还是道路、河流、耕地、村庄边缘,如何选择林地承包方式,怎样理清各种利益关系等,都要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来作为判断和取舍的标准。他们满意的形式才是应当大力推行的形式,他们公认的方案才是可以长久实施的方案。如若不然,必然难题多多、矛盾重重。
坚持以人为本,要真正依靠人民的力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着力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水平和能力,只有坚定不移地相信、依靠、尊重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才能更好地提高他们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科学知识、技术素养和经营能力。如何承包林地,如何种植林木,如何处理林副产品,如何经营林业产业,均应由林农自主决定。
坚持依法推进,要依法明晰确定产权。林业是周期长、见效慢的产业,是最需要固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产业。林木产权与造林绿化要同步到位,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使得山有其主、主有其责、责有其利。对宜林大块地段,可通过竞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落实到人、到户,以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对宜林分散地段,坚持谁地谁栽、树随地走的做法,由林业部门依法颁证确权,并维护林权证持有者的合法利益。
坚持依法推进,要依法保障规模经营。林木资源分散种植、分割管理难以进行成片作业、形成规模效益,可将依法培育大户承包经营、示范带动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侧重点,采用多种方法、模式如通过流转土地由大户承包、招商引资后由大户经营、培养龙头企业由大户示范、“公司加农户”由大户带动等方式,推动林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只有用法律来做保障,才能让大户们吃下定心丸,加大投入,舍得投资,从长规划,放手发展。
坚持依法推进,要依法指引产业发展。坚持以产业化模式发展林业,推动单一型的传统林业经济向多元化的现代林业经济转变,依法鼓励立体种植、混合饲养,重点推行林草、林菜、林果间作及林下养殖等模式;依法发展观光林业,通过综合治理四荒、实行绿化美化、建设生态森林,来发展观光林业;依法延伸产业链条,以发展木材加工企业为重点,形成木材加工企业集群,带动木材运输、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拉长完善的林业产业链条,促进地方产业经济繁荣。
Copyright © 2005- 2013 北京林业大学新闻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政编码:100083
总编:孙信丽   副总编:李香云 倪潇潇 林龙圳  编辑:高大为 李佳 邢海涛 沈静 王燕俊 朱天磊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