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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建需处理好几个关系

    去年,环境保护部在总结近些年来生态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出台,为各地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结合近年来河南省生态创建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各级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指导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龙头工程与细胞工程的关系


  这里所指的“龙头工程”,是相对于基层创建工作而言的生态省、市、县的创建,“细胞工程”则指的是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龙头工程”与“细胞工程”两者关系紧密,不可分割。当前,在这两者关系的把握上,少数地方的领导在思想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一些偏颇,他们认为生态市、县的创建更能彰显政绩,而生态乡(镇)、村创得再多也不易显示出领导的工作成绩。在这种片面认识的影响下,一些领导往往对生态市、县创建关注多、过问多、投入也多,而对生态乡(镇)、村创建却关心重视不够。


  应当看到,“龙头工程”与“细胞工程”之间的关系就好比高楼与基础的关系。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个基础工作不扎实的地方,很难把生态市、县的创建工作做好。没有一大批创建工作扎实过硬的生态乡(镇)、村作支撑,生态市、县的创建就好比建在沙丘之上的楼宇,终将会因基础不牢而垮塌下来。因此,生态创建一定要从一村一镇抓起,切实打牢创建工作的基础。以“龙头工程”带动“细胞工程”,以“细胞工程”促进“龙头工程”,真正把“龙头工程”与“细胞工程”结合起来。


   新的创建与老的巩固的关系


  从这些年生态创建的实践来看,现在存在的一个普遍倾向就是不少地方在创建过程中,重新的生态乡(镇)、村创建,而对已经创建命名的乡(镇)、村在建设成果的巩固与提高却关注得少。这种工作导向使一些乡(镇)、村在牌匾荣誉到手、奖励资金到账之后马上出现明显的松劲和滑坡现象,个别地方在创建成功不久,镇容村貌便又重新回到过去脏、乱、差的样子。类似这种“命名之前拼命干、命名之后松一半”的不良倾向反映了一些基层人员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背离了创建工作的根本宗旨。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加大对基层人员的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创建观之外,还要加大监管力度。应当看到,创建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偏向固然有基层自身的问题,但从政府部门来讲,也有引导不够、监管不力、赏罚不严的责任。俗话说,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在生态创建的过程中,提倡什么、鼓励什么,各级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要有鲜明的导向。


  生态创建工作建在经常、难在巩固、贵在提高。创建成功不易,巩固成果的工作难度更大。为解决基层创建中出现的“重创建、轻巩固”不良倾向,河南省对已命名挂牌的生态村实施了动态管理,定期予以复检,打破创建评比终身制。对于那些经检查确认创建后存在问题的村庄,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之后问题依旧的,由省环保部门取消其生态村称号,并收回“以奖代补”资金。


   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


  这里的硬件是指创建指标中相关的设施建设,软件是指人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从这些年的创建实践来看,各级在组织指导这一活动过程中,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人员素质提高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些地区农村房子盖得很漂亮,基础设施挺完善,但就是管理跟不上,一些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还很薄弱。结果是生态村的牌子挂上了,但人的环境素质却未随之提升上去,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依然存在。这一现象的产生,固然有农民群众自身的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各级政府在工作指导上存在偏差。首先是创建标准的内容中对人的环境意识和素质还缺乏更全面、更具体的规范,虽然指标解释部分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过于原则性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是在创建实践中,各级的关注点大都在设施与项目建设上,而对人的素质是否提高、环境意识是否增强则考量不多或基本不予考量。


  生态创建离不开必要的硬件设施作支撑,但创建工作无论如何都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上,比硬件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如何抓好环境素质的提高。人的环境素质不提高,硬件设施建得再现代化也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必须找准工作的着眼点,从生态创建标准的制定,到考核验收内容的确定,都要把公众的环境素质状况纳入其中。同时还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境意识的自觉性。当然,提高环境素质的工作仅靠环保部门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依靠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依靠全社会的力量。

   “点”上创建与“面”上建设的关系


  “点”上创建指的是已经创建成功和正在创建的乡(镇)、村庄。“面”是指全省绝大多数尚未开展生态创建的乡村。河南省生态创建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


  抓“点”是为了带“面”,“一花盛开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是春”。生态创建的本身不是目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让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文明的成果,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这个层面上思考问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要把“点”上创建与“面”上建设的工作统一起来。眼睛不能仅仅盯在几个为数不多的、正在创建的乡村上,而更应该把目光投向绝大多数尚未开展创建的乡(镇)、村庄。这些尚未开展创建的乡(镇)、村庄的自然条件相对更差一些,创建的难度自然也就更大,应该更多地关注和支持这些地方的创建工作。首先要引导地方干部群众树立信心,自我加压,敢于超越,逐步缩小差距,循序渐进地向创建标准迈进。其次是要加大政策和工作扶持力度,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这些年,河南省积极配合国家“以奖促治”政策,集中解决农村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得一些“问题村”的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有的还跨入了生态村的行列,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总之,正确处理和把握好生态创建中的各种关系,不断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保证生态创建工作健康深入开展下去的关键。必须认真总结,及时改进,把生态创建工作开展得更深入。(A21)


    作者系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作者:王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