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这是基于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提出的战略决策,也预示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进一步推进,这既给旅游业发展指明了路径,也为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森林生态旅游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生态文明建设是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森林旅游业发展的基石。长期以来,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我国森林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11年11月,国家林业局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布了10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一年多来,各试点在森林旅游发展模式、组织保障、经营机制、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为我国森林旅游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然而,也有一些拥有优质森林环境的地区在发展森林旅游的过程中,背离了生态旅游的特征和科学发展理念,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导致森林的旅游价值渐行渐远。从这个角度说,笔者以为,森林生态旅游必须转变观念,并努力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才能让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全过程。同时,重新认识森林生态旅游的各项内容,不断创新模式,建设好森林旅游生态文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体系。
首先,要挖掘森林生态文化与地域文化再生潜能。在森林旅游开发过程中,采取富于生命的保护与开发。加大研究森林发展变化的力度,依循其环境特色、气候规律,在修复中建设,在建设中贯彻生态文明。关注每一片森林的自然成长史和自己的独特味道。运用系统论思想,全过程监控森林生态文明发展与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状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终极目标,全面贯彻到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框架中。
其次,要系统的、创新性地开发森林生态文化型旅游产品。运用生态文明理论,系统的、创新性地开发森林生态文化型旅游产品,构建森林环境优质、地域文化元素突出的森林旅游发展模式。探求符合地域文化特点的产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耦合发展的最佳方案。即森林旅游+民族文化型、休闲农趣型+森林文化型、森林科普型、森林养生+休闲型、森林探险+地域生态文化型、复原古森林园区型等,使其具有个性化、稀缺性、稳定性好、强度高的特点。同时,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必须遵循低排放、可持续,有特色和代价小的原则,注重与周围旅游产品的配套发展。
第三,寻求森林生态文明与生态旅游产业和谐发展的系统优化路径。对森林生态文明与生态旅游产业和谐发展不同发展模式下的未来发展状况进行动态预测后,从中寻找优化的森林生态旅游和谐发展绿色路径,全面启动绿色工程。从森林旅游开发、绿色模式确定、绿色产品生产、绿色经营、绿色管理控制等方面全面引领绿色市场发展,全方位引导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并普及、辅导森林绿色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建立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和谐发展的保障体系。建立森林生态文明下的生态旅游和谐预警机制、目标信息反馈机制、地域文化保护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以保障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和谐发展。
总之,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森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常态化管理,从事森林管理方面的企业、其他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之间需要互相协调与合作,切实开拓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途径,以此实现保护与开发、富民与发展共赢的局面。(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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