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
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 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
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
特此通告。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编辑:张嘉月
审核:刘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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